烽火戏诸侯IP属地:内蒙古·巴彦淖尔 发布于50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(chu)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(📫)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(guang)有限公(gong)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(shou)通过鸟(👛)人(🌳)公(🏣)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(📴)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yu)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da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(🌿)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(💙)么应由音集协负(⬆)责向索赔”,上述(🏼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(suo)赔(🌼)的费用必然是归周(zhou)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(ru)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(xiang)发起的大量诉(🥗)讼最终以和解收(🍒)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(qian),因此可以看出(chu)周亚平利用职(zhi)务之(zhi)便为其(qi)个人公司谋取私(si)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(🎇)民(😮)事判决书(🕊)显示,鸟人公(✏)司(👈)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(🚈)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(de)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(pei)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(🗼)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(mao)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(suo)体现:上述会(👹)所(👔)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(an)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(quan)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(hao)歌(ge)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(quan)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(😅)实。